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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水土保持学会服务公约
湖北省水土保持学会服务公约
湖北省水土保持学会致力于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作风,坚持民主办会,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,团结全省广大水土保持科技工作者,倡导“献身、创新、求实、协作”的精神,促进水土保持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,促进水土保持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,促进水土保持科技人才的成长,促进全省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的建设与发展。为践行本学会服务社会、服务行业、服务会员的职能,特制定如下服务公约。
一、提供国家、省和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指导精神、行业先进技术和最新科研成果信息等。
二、搭建交流平台,开展学习考察、学术交流、教育培训、业务拓展和形象展示等活动。
三、牵头开展水土保持重点领域创新研究,引导和服务会员提升科技创新能力。以项目为纽带,为会员开展项目论证、技术咨询等。
四、举办产学研结合活动,组织会员单位与科研、企业、建设单位、政府部门进行个性化对接,促进科技成果转化。
五、组织会员单位申报水平评价资质,并提供咨询服务。
六、组织会员参与优秀奖项评选表彰活动,以获得本会及本会上级组织给予的各种奖励。
七、组织会员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及水土保持科普知识宣传等公益活动,如中国科协组织的“会员日”、“科普日”活动等,履行社会责任。
八、汇总会员在工作、学习生活中碰到的重点、热点、难点问题,对会员有关行业发展诉求,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,维护会员权益。
九、依照学会章程,提供会员证书,让会员享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、表决权、监督权以及批评建议权。
十、其他由主管部门授权或委托的服务,及时提供给会员。
发布者:水保学会 点击数:20902 发布时间:2019-04-18 11:13:12 更新时间:2019-04-18 16:19:38